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第二章 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代销业务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代销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追究上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制定机关金融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