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