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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