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第十四条

第四章 进境免税机动车辆后续监管

第十四条

任期届满的常驻人员,应当在离境前向主管海关办理海关监管机动车辆的结案手续。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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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