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第十四条第四章 进境免税机动车辆后续监管第十四条任期届满的常驻人员,应当在离境前向主管海关办理海关监管机动车辆的结案手续。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