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培训质量控制
第三十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飞行中安全保卫业务培训考核机制,并为机组成员建立和保存飞行中安全保卫业务培训记录,该培训记录保存至少36个日历月。 航空安全员不再服务于该企业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自其离职之日起,将前款要求的培训记录保存至少12个日历月。航空安全员自离职之日起11个日历月内提出要求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在1个日历月之内向其提供飞行中安全保卫培训记录复印件。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