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七条第三章 工作措施第十七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航前协同会制度。 机长负责召集机组全体成员参加航前协同会,明确飞行中安全保卫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