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六条

第三章 工作措施

第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为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上预留座位,座位的安排应当紧邻过道以便于航空安全员执勤为原则,固定位置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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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