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六条第三章 工作措施第十六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为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上预留座位,座位的安排应当紧邻过道以便于航空安全员执勤为原则,固定位置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