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章 总 则第九条检举人在检举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对其所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