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公布)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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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