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打击报复检举人的,视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