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权利保护

第三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保护检举人、被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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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