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权利保护

第三十五条

检举人不愿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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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