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八条

第二章 制定价格的程序

第十八条

定价机关应当对制定价格的方案实行集体审议。实行集体审议的方式、人员组成和工作规则,由省级以上定价机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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