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十五条第二章 制定价格的程序第十五条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听取社会意见、专家论证等一并进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