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安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金融监管部门移送的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对金融监管部门商请协助的重大、疑难、复杂涉嫌犯罪案件,加强执法联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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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