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各级派出机构。

对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涉嫌犯罪案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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