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信息共享与通报

第三十一条

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工作信息。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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