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与通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工作机制。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