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涉案证据认定与移送

第二十条

金融监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涉案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证据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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