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车辆使用的技术管理 / 第二节 维护与修理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 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日常维护由驾驶员实施,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道路运输经营者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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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