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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