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