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违法违规情形公开】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问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问责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问责结果。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