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条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婴幼儿接送制度,婴幼儿应当由婴幼儿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