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 制定机关
- 卫生健康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
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