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场地设施

第十七条

托育机构应当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托育机构应当顺应喂养,科学制定食谱,保证婴幼儿膳食平衡。有特殊喂养需求的,婴幼儿监护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