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矿山安全标准工作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全面提高标准制修订质量、效率和实施效果,切实为矿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机关矿山安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