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

第二十三条

函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术委员会应当参照会议审查的要求组成审查组,并提前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函审表决单(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送达审查组成员;

(二)函审时间一般为15日,函审时间截止后,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回收的函审表决单进行统计,审查组全体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技术委员会应当填写函审结论表(见附件5)。

制定机关
矿山安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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