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标准的制定第二十一条技术委员会在收到上述材料后30日内组织并完成审查。审查形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优先进行会议审查。强制性标准应当进行会议审查。制定机关矿山安监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