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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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