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