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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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