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对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承担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制定培训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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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