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商业银行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大额风险暴露监管要求。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