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风险暴露计算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计算客户风险暴露时,可以剔除已从监管资本中扣除的风险暴露、商业银行之间的日间风险暴露以及结算性同业存款。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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