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风险暴露计算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将表外项目名义金额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照一般风险暴露的处理方式计算潜在风险暴露。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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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