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证券发行与转让第二十条运营机构应当在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挂牌转让的最新价格行情。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