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外汇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