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本规定报送的材料应为中文文本。同时报送中文文本和外文文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制定机关人民银行 外汇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