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外汇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境外非银行类机构投资者可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托管人、结算代理人或境内其他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