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责任第二十八条被取保候审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项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安全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