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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