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四十条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法律、行政法规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利用网络排除、限制竞争,构成垄断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处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