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不得违反本规定,实施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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