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奖 惩

第二十四条

对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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