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第十四条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向农民群众公布。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