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四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相关工作时限,按优先审评审批相关规定执行。
药品审评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应当明确本单位工作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工作时限
本办法所规定的时限是药品注册的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审批等工作的最长时间。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相关工作时限,按优先审评审批相关规定执行。
药品审评中心等专业技术机构应当明确本单位工作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