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九十一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第六章 受理、撤回申请、审批决定和争议解决第九十一条药品注册期间,申请人认为工作人员在药品注册受理、审评、核查、检验、审批等工作中违反规定或者有不规范行为的,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投诉举报。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