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四章 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 / 第二节 附条件批准程序
第六十六条
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持有人应当在药品上市后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以补充申请方式申报。
对批准疫苗注册申请时提出进一步研究要求的,疫苗持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药品加快上市注册程序 / 第二节 附条件批准程序
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持有人应当在药品上市后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药物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以补充申请方式申报。
对批准疫苗注册申请时提出进一步研究要求的,疫苗持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