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药品上市注册 / 第一节 药物临床试验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拟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应当按照要求在药品审评中心网站完成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后,按照备案的方案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