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药品注册批准证明电子文件及原料药批准文件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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