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未经批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处理;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未备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处理。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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